海口将扩大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范围

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海口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海口市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绿色殡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海口将扩大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具有海口市户籍,并在海口市殡仪服务机构实行遗体火化的,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补贴项目为:1.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限主城区范围内,含车辆消毒);2.遗体消毒费;3.遗体存放费〔3天内普通冷藏(冻)柜〕;4.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设备);5.骨灰寄存费(不超过1年)。上列项目的补贴最高限额标准为1640元/具,在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

《办法》指出,对具有海口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和自行选择火化的土葬区人员,在海口市殡仪服务机构火化的,海口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对具有海口市户籍,火化后实行树葬、花葬、壁葬、草坪葬、海葬等绿色生态、节地葬法的,海口市政府再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据介绍,从2018年3月28日至2020年7月31日,海口市惠民殡葬补贴申请人数合计1742人,发放金额逾256万元。

最多累计补贴5640元!海口实行惠民殡葬政策,减轻丧葬负担

根据海口市出台的《海口市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绿色殡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绿色殡葬,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在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中作出海口贡献。

根据《办法》规定,一是扩大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范围。对具有海口市户籍,在市殡仪服务机构实行遗体火化的,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补贴项目为:1.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限主城区范围内,含车辆消毒);2.遗体消毒费;3.遗体存放费〔3天内普通冷藏(冻)柜〕;4.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设备);5.骨灰寄存费(不超过1年)。上列项目的补贴最高限额标准为1640元/具,在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

二是对具有海口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和自行选择火化的土葬区人员,在市殡仪服务机构火化的,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三是发放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对具有海口市户籍,火化后实行树葬、花葬、壁葬、草坪葬、海葬等绿色生态、节地葬法的,市政府再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节地生态安葬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共享税比例共同负担,列入各级民政部门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对该资金使用情况,民政部门要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形成考评报告报市政府,并抄送财政部门。

海口市自2018年2月起,将惠民殡葬补贴范围从原来的贫困人员扩大到全市户籍居民,凡海口市户籍居民去世后,在市殡仪馆火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640元全免费,同时对采取生态葬法和土葬改革区死者火化、贫困人员还有额外补贴,累计补贴金额最多可达5640元。

据悉,从2018年3月28日至2020年7月31日,海口市惠民殡葬补贴申请人数合计1742人,发放金额2565870元,极大地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

权威发布!海口2022年起全域施行火葬

记者28日从海口市民政局获悉

2022年1月1日起

海口全市行政区域

将执行火葬区相关政策

根据海南省出台的《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海口市行政区域划为火葬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意见,海口市全域划为火葬区。

该《批复》指出,根据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对于已划定为火葬区的海口市21个街道办事处辖区继续执行火葬区相关政策,给予由土葬改革区新调整为火葬区的22个镇2年的缓冲期,2022年1月1日开始全市行政区域执行火葬区相关政策。

在缓冲期内,土葬改革区死亡人口遗体应安葬到公墓内,对暂时没有公墓的镇(村)应尽可能选择荒山瘠地实行集中安葬,不得用钢筋混凝土、花岗岩等石材建造坟墓,推广平地深埋、不留坟头的遗体安葬方式。

记者获悉,海口市民政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推广火葬,提高火化率。火葬区死亡人口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遗体必须火化。坚决杜绝散埋乱葬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沿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县级和镇级公路两侧,沿河流、水库岸边,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旅游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集中住宅区、可视范围内的各类散墓,逐步集中迁至公墓安葬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不留标记,植树绿化。对城市规划区、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旧坟墓,一律迁入公墓集中安葬。对新增死亡人员,火葬区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应当安放在公墓或市殡仪服务机构骨灰楼内,不得散埋乱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